因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多项违规泽弘资产及其责任人遭监管出具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3月24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深圳前海泽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弘资产")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作为新余中创裕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九方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余中创旭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未实际参与上述私募基金所投项目尽职调查、投资决策以及投后管理,未切实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的有关信息。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此外,深圳证监局指出杨芬自2016年11月18日至今担任泽弘资产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泽弘资产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泽弘资产及其责任人杨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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